font-family: MicrosoftYaHei, MicrosoftYaHei;font-size: 0.1rem;display:-webkit-box;-webkit-box-orient: vertical;overflow:hidden;word-break:break-word;-webkit-line-clamp:4;line-height: 1.8;
全球创业者的加速器平台

政策周报|北京开展 2023 年产业链龙头企业自荐工作,浙江印发2023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通知

2023-11-01

政策速览

北京:1、开展 2023 年产业链龙头企业自荐工作;2、印发《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上海:1、开展 2023 年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遴选工作;2、印发《上海市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年)》。

浙江:组织做好 2023 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

安徽:印发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北京

政策名称:关于开展2023 年产业链龙头企业自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战略以及《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高精尖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释放其在产业链要素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对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我局拟开展 2023 年产业链龙头企业自荐工作。

自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产业链龙头企业应为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

2.企业应在国内同行业具有一定行业领导地位,有意愿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带动链上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京津冀产业发展生态的打造和企业运营生态的重塑。

3.先进制造业企业上一年度(或 2023 年 1-10 月份)工业产值 10 亿元(含)以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上一年度(或 2023 年 1-10 月份)营业收入 20 亿元(含)以上。

4.企业拥有市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或上一年度(2023 年 1-10 月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3%(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比例不低于 7%)。

5.以上条件需同时符合。

政策名称: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银发〔2023〕98 号)等要求,为加快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 5 年时间,构建金融有效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形成全国领先的科创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

(一)科创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

科创金融专营化发展特征更加明显,形成一批科技金融特色支行和科技金融事业部,银行、保险机构服务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专业投资者健康发展,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功能充分发

挥。

(二)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

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创新型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优化,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北京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社保基金中关村自主创新专项基金等撬动作用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水平和可持续性明显提升。

(三)科创金融政策和机制更加完善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北京、天津、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创新试点政策进一步叠加发力,科创融资风险分担、政银企对接、信息合作等机制更加健全。

(四)科创金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人才、技术、资本和数据等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跨境投融资更加便利,金融与科技进一步融合发展,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特征更加明显,科创金融治理体系持续完善,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上海

政策名称:关于开展2023 年产业互联网示范平台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遴选对象

遴选主要面向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产业链上下游实体企业提供信息撮合、交易贸易、数字化供应链、物流仓储、专业服务的各类产业互联网平台。主要包括重点产业垂直服务平台、工业品数字服务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工业原料数字服务平台(大宗商品)、跨境产业数字服务平台等不同类别。

政策名称: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智能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智能机器人是具备感知、认知、决策等功能,在非结构化或动态环境下具有一定自主作业能力的机器人。按应用场景可以分为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和通用机器人等。智能机器人将成为全方位赋能百业,助力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等各领域提质增效的重要驱动力。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和《上海市促进智能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 年)》等政策,加快推动上海机器人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明确一个总体目标,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机器人产业创新高地;促进三个突破,在品牌、应用场景和产业规模方面实现“十百千”突破——打造 10 家行业一流的机器人头部品牌、100 个标杆示范的机器人应用场景、1000 亿元机器人关联产业规模;建设三个公共服务平台,智能机器人检测与中试验证创新中心、人形机器人制造业创新中心、通用机器人产业研究院等;推动制造业重点产业工业机器人密度达 500 台/万人,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

主要任务

(一)推动终端带动,打造产业品牌;

(二)聚焦技术突破,攻关核心部件;

(三)实施“机器人+”,加快应用推广;

(四)融通多方资源,构建生态体系;

(五)拓展空间维度,打造产业集群。

浙江

政策名称: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工作目标

2023年度拟筛选出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60家左右。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所属行业应为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属于《中国制造 2025 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 11 类重点发展产业或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发展领域。

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浙江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 10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0 亿元之间。

(三)企业近 2 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 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且银行资信等级 A 级以上(或人行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四)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行业、细分领域时间达到 10 年及以上;主导产品不超过 3 个,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 70%以上;主导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 10 位或全国前 3 位。

(五)近 2 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每年均不低于 4%。企业具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3 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5 项及以上(其中制造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至少 1 项以上)。

(六)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企业在研发、生产、供应等环节至少有 1 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至少 1 项以上。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国际相关管理、生产、产品等认证至少 1 项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发现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 年内取消隐形冠军申报资格。

已认定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不再推荐。

安徽

政策名称: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行动目标

力争到 2025 年,充裕智能算力建成、高质量数据应开尽开、通用大模型和行业大模型全国领先、场景应用走在国内前列、大批通用人工智能企业在皖集聚、一流产业生态形成,推动我省率先进入通用人工智能时代。 

——模型主要性能保持国内领先。依托充足的智能算力和高质量数据资源,研发千亿级参数通用大模型和多模态大模型,推动大模型具备人类反馈数据的闭环能力,持续提升大模型各个维度的智能水平。到 2025 年,实现复杂语言理解和生成能力、全学科知识推理能力、代码能力、多轮对话能力、多模态能力等方面的全面提升和国内领先,实现密码安全防护,实现大模型软硬件自主可控,训练推理效率达到业界领先水平。

——“1+N+X”生态体系初步构建。基于通用大模型(“1”)迭代升级,重点打造行业领域应用示范(“N”),在全国率先推出新能源汽车、智慧营销、智慧办公、智能交互、工业互联网、工业设计、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政法等多个行业大模型,依托我省行业头部企业,以“科大硅谷”为核心,以“中国声谷”“中国视谷”“中国传感谷”为侧翼,推动省、市、县及园区开展试点,催生海量生态层应用创新(“X”),实现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应用推广和全面发展。

重点任务

1. 实施智算平台加速行动,确保算力充裕;

2. 实施数据资源全面开放行动,确保高质量数据供给;

3. 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动,保持大模型性能持续领先;

4. 实施全时全域场景应用行动,全力推动行业示范;

5. 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壮大行动,夯实产业基础;

6. 实施一流生态构建行动,激发创新活力。